胜诉公告:由本所王家才、贾启华律师代理的叶开蓉诉郸县犀浦镇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2016)川0181行初57号行政裁定,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6年10月24日作出(2016)川01行终741号《行政裁定书》,裁决如下:一、撤销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2016)川0181行初57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