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贾启华律师、王家才律师代理的重庆市徐先生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实施拆除其房屋行为违法一案,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5)荣法行初字第0003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1日实施的强制拆除原告重庆市永川区欣益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