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不服林地使用许可案获得复议机关支持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Tags: 许可
来源: 中国著名拆迁律师 http://zhgchqls.maxlaw.cn/
由聂律师、王律师代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梁玉山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作出的新林资许准[2013]380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经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于2014年10月9日作出新林资许[2014]001号《关于撤销新林资许准[2013]380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撤销了该准予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