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山东省莱西市棉纺织厂是一家员工集资筹建的集体企业,历经几次破产重组,在一九九三年与韩国韩一株式会社达成合资协议后更名为韩一莱利纺织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合资企业经营状况得到改善,从原棉纺织厂承继过来的企业员工们因为工作出色,都住进了单位分配的福利宿舍。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初出茅庐的年轻工人陆续退休后,本应颐养天年的生活却遭遇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因为“缤纷五洲商业广场”项目建设,政府计划对原棉纺织厂家属院居民房屋进行拆迁。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承载了棉纺厂员工太多的生活记忆,面对刻薄的补偿方案,许多员工拒绝签署拆迁协议。于是,一场工人与政府之间的拆迁拉锯战轰轰烈烈的展开了,拆迁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后,多名员工住房陆续遭到强拆,一时之间人心惶惶,抵抗不住压力的只能无奈签下补偿协议,最终,坚定维权的只剩下寥寥数人而已。
就在维权战争僵持两年后,二0一三年十一月,剩余的几户维权人陆续收到了莱西市法院发来的答辩通知书,原来莱西市房产管理局向法院递交了拆迁裁决申请书,要求按照《月湖商城二期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给予被申请人拆迁补偿,并请求法院依据莱西市房产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书》裁定强制拆除。被申请人李民智、张震都是普通工人,一份答辩通知书让他们束手无策。但他们又是敏锐机智的,他们明白,在这种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只有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才能解救他们。多方打探之后,作为维权代表的李民智、张震终于联系上了正在赣州开庭的纪律师,纪律师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乘班机赶往青岛,在详细了解案件症结后接受了李民智、张震、王伟等五位维权人的委托,其中王伟已经收到了法院强制拆除的行政裁定书。纪律师告诉他们“对于商业利益的拆迁项目,应当由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平等协商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而不能动用国家强制力进行,法院与拆迁方公权力的扩大侵害了维权人的正当权利,必须以法律武器制约权力失衡。”于是,一场有关权力失衡与权利救济的法律大战正式拉开帷幕。
【办案掠影】
权利救济第一步: 利用听证中断强拆程序
司法强拆是二0一一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的唯一的房屋拆除程序。因为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实践中司法强拆的公正性无法保证,但穷尽法律仍能寻找若干权利救济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这一规定指明了权利救济的第一步——听证。纪律师巧妙利用这一规定,让维权人李民智、张震等人去法院强烈要求组织听证。通过维权人的努力,法院多方考量后最终同意组织听证。在听证会上,纪律师辨理析法、引经据典,明确罗列了案件的诸多违法点,如强制拆除申请人莱西市房产管理局申请拆除的材料不全、申请书无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没有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尤其针对莱西市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评估报告当场提出了强有力的法律辩驳,围绕评估公司选择的不合法、评估报告送达程序的缺陷、评估结果的显失公平、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逾期三年等方面,指出评估报告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实,进而得出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裁决有效依据的结论。
通过纪律师严密的法律论证,审判法官也逐渐意识到强制拆除申请材料的严重缺陷,要求申请人莱西市房产管理局限期补正。参与了整个听证程序的五位维权人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律师在法律论战中的强大力量,他们对此次听证会表示满意,但纪律师却并不满足于听证的胜利,因为他知道,想要得到最终的公正,仅仅召开一次听证会的效果是远远不够的。
权利救济第二步: 请求司法监督撤销行政裁定
听证会前后,维权人多次找到主审法官要求复印案卷材料,但主审法官拒绝了他们的正当要求。纪律师了解情况后,细致耐心的围绕阅卷、复议、要求法院立案以及对于送达文书的处理方式等方面对维权人进行专业指导,五位维权人在认真学习后,维权意识与维权技巧得到同步提高。在维权谈判取得初步效果后,纪律师又提出了司法监督这一新的救济途径。司法监督是我国法律制约司法腐败的有效机制,具体是指监督主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宪法》规定,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二则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如果下级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司法监督申请。针对王伟收到的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纪律师以据以作出裁定的拆迁裁决书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青岛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莱西市人民法院对王伟房屋作出的行政裁定。
通过纪律师与维权人的不断努力,莱西市人民法院顶不住来自上级法院的监督压力,主动联系了莱西市房产管理局牵线协调,最终,莱西市房产管理局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李民智、张震的强制执行申请,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行政裁定。
【律师说法】
现实世界云谲波诡,社会制度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人类贪欲的无限扩大造成了现阶段公权力与人民权利的严重失衡,这种情况下,若想使脱轨的权力导入正轨,只能寄希望于权利的救济。虽然我国现存法律体制仍不完善,但总体而言基本的权利救济体制还是初具规模的。仅以强拆而言,谁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谁有权力准予强制拆除怎样才算履行了征收程序,怎样才叫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我国现阶段法律法规体系中都是有据可寻的。以本案为例,拆迁方的权力滥用,侵害了维权人张震等人的房屋使用权,对于这种商业性质的拆迁,必须遵守协商谈判的原则,违背原则作出的拆迁裁决书,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即使在某个时段侵犯了被拆迁人的权利,但只要应用得当,善用法律武器,也必能扭转不利局面,通过法律救济,重获公正。
权力失衡,导致人民利益受损,此时,人民群众应该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扭转失衡局面,将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利回归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