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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行政不作为突出重围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2日 Tags: 行政  来源: 中国著名拆迁律师     http://zhgchqls.maxlaw.cn/

案情介绍

在水磨镇安静的坐落着这样一个以经营硅铬和废旧金属回收为主要业务范围的民营企业—汶川县申广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汶川库区淹没迁建企业汶川县漩口轧钢铸造厂与广汉市金山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长期以来致力于微碳铬铁生产,因产品品质优良而迅速成长壮大为小有名气满载声誉的地方企业,随之而来的是源源不断的订货合同和订单邀请。渐趋扩大的市场份额与生产能力间不平衡的矛盾愈演愈烈,迫切呼吁着企业生产能力的迅速扩大,于是经领导班子决策,同意投资建设附属加工工程汶川县申广附属加工厂,以期迅速缓解该企业不堪重负的生产压力。遵循法定企业设置要求,在与白果坪村签订合同,履行一系列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工商登记注册等审批手续后该厂于2004年底建成投产运营。

设立伊始,申广附属加工厂就兢兢业业不断钻研,深谙“品质是企业生存的第一生产力”,将提供精致产品、优质服务和满足客户需求视为企业的生命。一度深受业界褒奖的“良心企业”生产之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一箭双雕实现农民增收和缓解就业压力的双重目的。年产值突破千万且一路攀升,效益渐入佳境且有望进一步扩大,不料处于“黄金期”的厂子却突遭“拆迁”变故,一纸“为适应汶川县灾后重建整体规划而要求拆迁”的文书犹如一盆冰凉的水彻底浇灭了这束灼灼燃烧的熊熊烈火。

纵使心中万般无奈不舍和伤痛,素来颇具社会责任感和道义感的加工厂负责人仍决定忍痛割爱,牺牲“小家”让位于社会“大家庭”和“公共利益”,积极配合拆迁安置工作。然而,冗长拖沓时隔多日出来的厂子资产评估补偿结果却令当事人大失所望,不仅仅与厂子年产值和盈利规模相去甚远,甚至不足以填补先期投资建厂所投入的成本数额。即使处于如此不利尴尬处境下的当事人仍未放弃对政府部门抱有的幻想和希望,数次联系政府试图和平协商妥善解决补偿问题,但掌握着公权力的政府机关态度强硬咄咄逼人,摆出来的那副居高临下盛气临人丝毫不会妥协让步的“官架子”,打碎了当事人持有的最后一丝幻想,心灰意冷手足无措的当事人决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最后的公平和正义,于是多方打听经人推荐他找到了京城中国第一拆迁律师团旗下实践经验丰富,维权成果斐然的梁律师。

【办案第一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建立委托关系伊始,颇具洞察力和办案技巧的梁律师就趁热打铁,指导当事人同时向县发改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以突袭方式主动出击以期给对方行政机关致命一击,一来是审查该工业园区拆迁建设项目前置性许可的合法性;二来是提醒警示违法行政机关当事人已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而无形之余对其施加重大压力,敦促其改正违法行为。果不其然,梁律师指挥的战队首战便告捷,三封信息公开申请有邮政投递系统为证显示被三机关签收,但除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不加盖公章、不具备文件名的意见书的形式作出非正式答复外,其他两封申请书均如石沉大海般未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的法定期限内收到相关部门的答复。表面看来于当事人不利,实则为我们接下来行政诉讼战役的展开提供了便捷条件:该简单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却恰露该拆迁建设项目存有许可漏洞和手续不完备的端倪。

与此同时,梁律师又一鼓作气,洋洋洒洒辅之以律师函的形式争取当事人方最大限度的主动权。当机立断,同时向州政府、县政府、镇政府及三地公安部门投递了律师函,情深意切,剖法析理,一针见血指出其“未批先拆”行为的不适法性和不适当性,适时提出平心谈判缓和拆迁补偿矛盾的中肯建议。

【办案第二辑:乘胜追击,突出重围】

果不其然,思维缜密、切中要害、针针见血的律师函一经发出迅速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巨大效应,当事人喜出望外的打来电话说镇政府,公安机关等部门主动联系当事人提出了谈判和解的请求,于是梁律师和当事人等一行人接受邀请,与环保局局长、法制办主任、商务局局长、水磨镇书记在内的众多工作人员举行会谈,“做贼心虚”自知理亏的行政机关首次一改之前的蛮横强势,妥协让步将拆迁补偿款数额由原先的300万提升到600万,这也是政府态度180度大逆转的里程碑式标志。然而即使600万仍无法有效弥补拆迁给当事人造成的巨大经营损失。为拆迁数额增长一倍的兴奋情绪所感染,却又揪心于剩余无法索赔的巨额财产损失,当事人深陷矛盾之中无法自拔不知何去何从。

征南闯北,久经沙场,极富经验,堪称“征地拆迁”金牌顾问的梁律师早已胜券在握,恰当合理地安排了最佳的应对策略,于是果敢的指令当事人拒绝600万拆迁补偿安置款,决意通过诉讼途径与政府部门斗智斗勇,试分高下。当机立断,将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推上了被告席,同时向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出了针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复议申请。“官官相护、相互勾结”的现行体制下行政诉讼“不予立案是常态,立案是变态”的戏言再次应验,县人民法院甚至都吝啬于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当事人火急火燎,如坐针毡,面露难色的将这一噩耗告知梁律师。虽意料之外,但仍属情理之中,梁律师早已料到,所以见招拆招一举将诉“行政不作为”的诉状递向州中院。察觉到当事人内心的忐忑不安及不知所云,梁律师安慰到: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立案暴露出法院立案环节不规范作为的同时也反过来验证了行政机关确实存在拆迁建设项目的违法审批行为,即“未批先拆”,不然他们怎么既无法公开审批依据又不敢应诉呢。

【办案第三辑:围剿残余,大获全胜】

针对该案子涉及部门众多、标的额巨大、案情繁杂的特殊情形,梁律师采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并驾齐驱同步进行的战略。针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很快得到回复,在上级行政机关施加压力下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终于在严重超期后作出了答复,但目光敏锐、见解独到的梁律师很快发现了该复议裁定中“未送达生效”的纰漏,果断抓住“超期答复的行政不作为”和“未送达生效”的把柄向县法院起诉。其后证据交换、开庭等环节梁律师紧扣违法点,言语中肯犀利,据理力争,完全置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被动和不利的尴尬处境。

递交给州中院的“诉行政不作为”的起诉状再次杳无音信,渐趋变向披露出该拆迁项目许可流程的严重违法性,也迫切呼吁着一丘之貉相互庇护的黑暗行政体制亟待改革。痛心之余,梁律师胜诉的决心也如同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再度扬起斗志将案子提交到省高院。她坚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也坚信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化工程不会只是纸上谈兵,也许身居高处“不胜寒”方能体味清廉和正义的价值。惊动省高院后,该案子终于迎来了史上最辉煌的转折,省高院秉公执法,积极联系下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商讨完美解决方案。至此,镇政府,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等“如梦初醒”后悔不迭,再度向当事人抛出了“和谈”的橄榄枝,“将心比心方能换得真心,用真心方能换得真情”当行政机关抛弃公权力面纱,将自己与当事人置于平等位置上,真挚诚信,心平气和商谈补偿事宜时,终究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通过谈判,梁律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令人欣喜且颇为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律师说法】

“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肖伯纳如是说。“维权的人有两重境遇,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梁律师如是说。维权的道路上万般艰辛,纵有荆棘有坎坷,有辛酸有泪水,却始终不要丢失抗争的勇气和不屈从命运的决心。

当不幸遭遇拆迁,面对行政机关强大公权力的施压、威胁乃至恐吓,面对极度不公平的拆迁补偿款,我们应当无所畏惧奋起抗争捍卫合法权益。我们要敢于发觉揭露政府“未批先拆”的丑恶嘴脸,追求结果公正的同时捍卫程序公正,笃信正义的力量。

在本案中,梁律师不畏强权,巧妙利用行政机关“拆迁审批”的缺失和“行政不作为”的失责,科学安排应对策略,咄咄逼人将行政机关置于极端不利境地,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利益。拆迁维权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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