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镇(后改委上马街道)向阳村(后改为向阳社区)的刘先念(化名)与其妻崔兰英(化名)是非常勤恳能干的老党员。上世纪80年代,刘先念家的责任田七零八散,分布在村里各个角落。1984、85年间,刘先念用自家和其岳父崔天明(化名)的责任田与村民牛弘一(化名)、高君山(化名)、高君明(化名)、孙炎鸿(化名)置换了位于孙家营的六亩多土地。后经上马镇党委和向 阳村村委批准后,刘先念在这六亩多土地上投资建造了金星养鸡厂,并先后取得了兽医卫生合格证、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而在1990年至2000年国家未取消农业税费的这段期间,刘先念每年都向村里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不过,由于历史原因,直至2011年刘先念才正式取得该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证。
2010年3月29日,向阳社区居委会向刘先念发出一份《通知》,称“为支持和执行上级发展生态农业,特需其处进行评估搬迁”,并于其后将一份没有评估师签名、未加盖评估机构印章的《评估报告》交给了刘先念。不明就里的刘先念起先配合着居委会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搬迁补偿事宜的协商,但协商来协商去,居委会开具的低标准补偿安置方案依然是“原地踏步走”。
2010年9月3日,刘先念接到一份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原来,向阳社区居委会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刘先念立即腾出其金星养鸡厂非法占用的土地。眼见自身即将沦为“菜板上的肉”,刘先念决定化被动为主动,随即前往北京城寻找最好的拆迁律师为自己维权。几经甄别,刘先念最终决定委托中国第一拆迁律师团的段律师和纪律师“一揽子”维权,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掠影】
维权第一阶:备战篇,急如星火的情报收集
“中国式拆迁十拆九违法”——基于这样的经验之谈,段律师律师与纪律师律师接入案件后一方面为应诉做准备,另一方面则发动逆袭法律之战,向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国土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以摸清委托人养鸡场所在宗地涉及的拆迁项目的“老底”。二律师这一情报收集工作收获颇丰,确定了案件所涉拆迁项目实际属于未经上级人民政批准的无证拆迁,征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手续、拆迁许可手续无一有之。
面对这一场无证拆迁黑手挑起的维权之战,段律师与纪律师俨然胜券在握!
维权第二阶:决战篇,说谎的原告与胜诉的被告
一天一天,秋日的阳光总是倾城而下,而又在夜幕来临后消逝不见,只带走流年荏苒。在这样的节奏中,牵动着刘先念、二位维权律师甚至于角逐于拆迁利益的“大鳄”们敏感神经的腾地之诉走过了啼笑皆非的一审、暗度陈仓的二审、否极泰来的再审……
●一审:说谎的原告
在一审过程中,原告向阳社区居委会声称被告在没有与原告签订任何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支付任何使用费的情况下,一直非法占用原告集体所有的养鸡厂土地至今。原告还指鹿为马,声称涉案土地是原告村办企业向阳村养鸡厂名下集体建设用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为凭,并一口咬定被告偷走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原件。
原来,原告口中刘先念“偷走”原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载明的权利人是“向阳村养鸡场”,而刘先念领取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主体却又是刘先念个人。显然,狡猾的原告试图在这个“擦边球”上大做文章!
不过,睿智如段、纪二律师,当庭出示了一组环环入扣的“证据链”——土地互换凭证四份、土地管理使用证三份、分地合同一份、收据九份,力证向阳村养鸡场的真正经营者是刘先念、刘先念合法拥有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然而,一审的庭审和判决都不能令人满意。“之前在与原告接触中,就有预感,”段律师如是回忆。一审法院罔顾民事审判证据规则,无视被告方提供的对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对向阳养鸡场的合法经营权的证据,只采信了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硬生生地做出了判决刘先念败诉的“葫芦判”!
●二审:脱轨的审判
刘先念一方坚定地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指出:上诉人才是涉案土地权利人,其经营的养鸡厂业已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被上诉人虽主张该养鸡厂由其经营,但其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一审法院在真假土地承包经营者之间偷龙转凤,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众所周知,二审法院的天职应当在于“有错必纠”!然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放任了城阳区人民法院的枉法裁判,再一次让司法在公正面前闭上了眼睛——又一次确认刘先念侵权,且令其腾出涉案土地。
●再审:真相大白
二审完结以后,苦心研究案件的段律师律师发现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2013年1月,刘先念一方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调取到了1997年11月28日,刘先念与向阳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及村委会在同一时间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为刘先念是向阳村养鸡厂的经营者及该养鸡场的法定代表人)。随即,刘先念一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铁证如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3年的铄石流金之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改判驳回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诉讼请求。就此,刘先念一方当之无愧地实现了胜诉的惊天逆转!
【律师说法】
回顾青岛刘先念被莫名推上被告席一案,每每念及委托人经历了原告居心叵测的荒谬起诉、一审二审司法不公的裁判之后最终迎来峰回路转,内心总是心有千千结,感叹如斯:
伴随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举国上下也陷入了大拆大建的狂热之中,而由拆迁引起的各种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权的事件也层出不穷。拆迁方常常与地方政府以及开发商沆瀣一气想尽各种招数对抗本已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百姓,使其难以在拆迁利益场中立足。本案中,社区居委会正是以拆迁为目的、试图降低搬迁补偿成本而将作为涉案土地合法权利人的刘先念一次次推入无中生有的腾地诉讼之中……
不过,即使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无势的普通百姓面对诉讼更显得孤苦无依,但因为有了一群饱读法律知识、深怀社会良知、饱含爱国之情的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选择站到需要帮助的百姓身旁,匡扶正义,与这群叫做拆迁户的百姓一起维权到底,共同努力以彰显法律的生命,演绎美国霍姆斯大法官那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中国式拆迁日益少了一份悬殊、少了一份野蛮,开始慢慢渗入了“中国梦”的幸福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