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为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具体程序如下:
申报材料:
1.方房产证、土地证原件或权属来源合法证明原件1份。
2.请审批表原件2份。
3.机关批复或司法机关裁决书复印件1份。
4.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部门发出的规划技术指标复印件1份。
6.公示申请原件1份。
7.筑物拆迁成本明细表原件1份。
受理审批条件:
1.,来源合法,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无争议,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区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条件。
2.根据《房地产法》第39条的规定。以及渝国土房管发303号文件。
承诺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渝府发76号文件、渝府发79号文件五、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