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拆迁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保障性住房

置业指导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来源: 中国著名拆迁律师     http://zhgchqls.maxlaw.cn/

    读者刘先生问: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表弟是,他申请了一个经适房指标,与我达成了口头协议,把指标让给我,我出钱买,将来办理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
   
    京大律师网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回答: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刘先生和表弟达成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当事人明知刘先生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属于主观恶意,协议应属无效。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中国著名拆迁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